首頁 永不解密

第一百三十八章 楚沐方的案情

楚沐方到底幹了什麽呢?聽肖雨城介紹,他的案子基本

情況是這樣的:

4月19日下午6時左右,被害人蔣彤稱要出去買點東西,從近江縣委招待所離開,一夜未歸,4月20日淩晨5時15分後被發現因被扼頸窒息死於近江縣電子廠老宿舍西側的一基本廢棄的公共廁所女廁所內。有目擊者看到楚沐方當晚曾經出現在電子廠老宿舍附近,還有機械廠的鄰居反映楚沐方為人遊手好閑經常在外遊**,機械廠的門衛證明當晚深夜12點多鍾楚沐方才神情驚惶地喊開廠裏的大門回家,還有證人反映曾經看到楚沐方尾隨過蔣彤隨後近江警方在勘察現場時在被害人附近發現了楚沐方衣服上被扯下來的紐扣、有楚沐方指紋的手電筒等證物,並立即將楚沐方抓捕歸案。

隨後,在警方的訊問下,楚沐方作出有罪供述。近江縣辦案人員認定,楚沐方在尾隨蔣彤並將其挾持到女廁後,對其進行了強奸時,用手掐住死者脖子導致其死亡的。

在近江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時,檢方以“強奸罪”和“故意殺人罪”兩項罪名對楚沐方提起公訴,縣檢察院認為,楚沐方在公共場所采取暴力手段強奸婦女,並扼頸致被害人窒息死亡,手段殘忍、情節惡劣,應依法嚴懲amp

bsp。近江縣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楚沐方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楚沐方提起上訴,省高院做出終審判決,該院認為,原審判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楚沐方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因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核準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楚沐方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裁定。隻等到縣裏召開公審大會宣布判決後就立即執行了。

用肖雨城的話說,如果不是我們來得及時,又動用上級的政治權力強行把縣裏的公審大會弄得延期,昨天本就該是楚沐方的死期,一著不慎,我們接手的就是一個已經涼了的楚沐方,從我們的角度來講的話,真的是非常驚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