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抄家的事情,劉健又問道:“對王氏等五家犯人你打算如何處置?”
李旭心道按照《戰時管理條令》處置不就行了嗎,何必多此一問。
不過既然劉健問道,肯定不會那麽簡單,他試探著問道:“劉叔你的意思是?”
劉健沉吟片刻後道:“主謀及其餘從犯當誅,其家人男丁貶為軍奴,罰做苦役十年。女眷則充入教坊司。幼童五歲以下者可入官府保幼堂撫養。七十以上老者免罪。簽了賣身契的家奴重新發賣或允其自贖其身。其餘仆人莊客護院等,審問之後若無劣跡,可全部遣散。”
劉健說完,平靜地看著李旭,等他的意見。
若是按照之前頒布的《戰時管理條令》,這些人本人必死無疑之外,家裏的直係男丁都要陪著一起死的。
劉健顯然是不想殺那麽多人,所以才會改判。
但是因為《條令》是李旭擬定的,所以才會問李旭的意見。
不過李旭其實是無所謂的,隻要主犯死了,其餘人死不死的他也不關心,他關心的是這些人的財產能落到自己手裏多少。
至於劉健真正的考量是什麽,李旭並不在乎。
看李旭不說話,劉健繼續說道:“這些人雖然喪心病狂,但是畢竟還未成事,其惡跡不顯,殺戮太過,民心恐起波瀾。二者,朝廷這些年對於極刑的審核越來越慎重,去年陛下還專門下旨要各地衙門對待極刑要審慎。如今,雖然局勢糜爛,但是卻也不能大開殺戒,你以為如何?”
看劉健擺出一副商量的態度,李旭也假裝被說服,歎口氣道:“劉叔宅心仁厚,思慮周全,就按劉叔說的辦,我聽劉叔的。”
劉健心中也鬆了口氣,怕李旭因此對自己生出芥蒂來,聽他如此懂事,臉上露出笑容道:“我就知道你不是那種一味濫殺之輩,果然沒有看錯你。你回去之後把今日出戰的有功人員擬出一份名單來,我署名用印後報到州裏去。你到時候再給你宋三書和李都尉寫上一封信,訴訴苦,他們這麽欣賞你,肯定會再支援一批兵甲裝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