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幹就幹,第二天白馬郡的所有告示欄中,都貼了六張消費賬單,卻是王文一人的消費清單。
每張清單上,都注明了那一月,王文的每一筆銀子去向。
總體來說,王文消費主要出三大塊,一塊是青樓,一塊是吃喝,另外一塊就是賭博。
這些都是富家子弟,常有的事情,不足為奇。
隻是讓眾人奇怪的是,王文隻是都尉的兒子,自身並沒有公職,哪裏來的那麽多錢?
而王耳泰雖然是高官都尉,可他一年的年俸,也隻不過是千兩罷了,但王文一個月就能花千兩銀子。
這很不正常!
那麽問題來了,王耳泰又是從哪裏,來的那麽多錢?
就不算王家的收入,單單說王文一年的消費,就可以達到上萬兩。
這可是一筆不小的財富,放眼整個白馬郡,除了安漢府能做到外,其餘家族都不敢說,他們一年可以消費上萬兩。
即便是太守府,都不敢說這話,就不要說王都尉家了。
一下子,王文的高額消費事跡,不脛而走,隨之帶來的就是一個疑惑,王家怎麽會這麽有錢。
一時間百姓們眾說紛紜,有人說都尉貪汙了錢財,有人說都尉跟城外響馬是一夥的,還有人說都尉背地裏,也在說生意賺大錢。
很快王家就成為了,百姓們在茶餘飯後,談論的話題。
屋漏偏逢連夜雨,就在當天下午,有四戶人家,帶著自家女兒,到府衙公堂上,敲響鳴冤鼓,這四戶人家的女兒,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挺著大肚子。
“大人啊,我們審冤啊,都尉兒子王文,玷汙了我們的女兒,如今肚子一天比一天大,王家一直不給說法,還請大人給小人們做主!”
府衙門口,極為老漢吼道。
隻可惜,任憑他們吼破喉嚨,府衙大門就是不開,捕快和太守,就是沒有出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