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並,威爾遜·格蘭特·菲斯克。
身高201厘米,體重204公斤,身體密度驚人,全身90%以上都是肌肉,世界頂級的格鬥高手,有“最強人類”之稱。
站在距離李亨10.3米處,金並輕輕的活動著自己身上的筋骨,目光則死死的盯著李亨。
李亨也是同樣,他的一雙冷眼虎視眈眈的盯著金並,盯著他全身上下每一寸的肌肉跳動。
兩個人誰都沒有輕易動手,他們現在的這個距離,全力爆發之下,眨眼就會被直接跨過。
在這個時候,李亨的眼裏隻有金並,四周所有的聲音這一刻仿佛全部消失,就連空間都在他的感應中開始虛化。
這是注意力極度集中的表現。
李亨並不擔心金並的手下會打暗槍。
不管是在紐約警局的檔案裏,還是紐約黑道的傳聞當中,金並都是一個極重承諾的人。
一口唾沫一口釘,說的就是像金並這樣的人。
他說不會在這個時候有人朝李亨開槍,就絕對不會有人開槍。
當然,話雖然是這麽說,但隻有傻子才會相信,真的沒人會在這個時候開槍。
就算金並事後親手把這個人打死,李亨那時候已經死了,他還能追究不成?
再說了,今時不同往日,以前的金並是為了自己的地盤利益和權威,可今天,他是為了自己的妻兒。
如果說為了自己的妻兒拋棄承諾,金並未必幹不出來。
實際上金並也從來沒想過有人會開槍,因為他知道,這時候就算有人開槍也未必能殺了李亨,可金並自己動手,卻很有可能一拳就能砸死李亨。
金並有這個自信。
李亨自然也明白這一點,他之所以會選擇這個時候站出來,從某種意義上講,是他腦子發懵了,或者說是他衝動了。
除了替科琳報仇以外,他更想要掂量一下金並的實力,然後通過金並來衡量他自己的實力,從而達到自我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