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特蘭大,貧民區,橋洞。
這裏是溫良通過警局內部消息得知的一處小混混聚集地。
往往會去這裏購買致幻小玩意的都是些走投無路的人。
因為這裏的東西又貴又不純。
但卻是最容易找到貨的地方。
再聯想到加裏身無分文的樣子,這裏應該是他的第一選擇。
當溫良和康斯坦丁趕到這裏時。
果然發現了兩個紮著髒辮的小混混正在猛踹一個熟悉的身影。
康斯坦丁走近後,吹了聲口哨吸引了兩人的注意:
“哇哦,幹的漂亮,小子。
我好像聽到那家夥肋骨斷裂的聲音了。”
兩人停下了腳上的動作,凶狠地望了過來。
眼見他們停手了,康斯坦丁還繼續拱火道:
“不不不,別因為我而停手,事實上我也想跟你們一起揍他!”
聽到康斯坦丁的話,兩人感覺受到了挑釁。
一言不發地從懷中掏出打開保險的手槍指著康斯坦丁。
康斯坦丁先用眼神示意溫良別輕舉妄動,然後對著兩人說道:
“我想你們之間的誤會肯定是由那些白色的小玩意產生的對嗎?
我這有個好貨,可以讓你們體驗到從所未有的嗨,以我的性命發誓。”
康斯坦丁掏出一根玻璃管,玻璃管中赫然放著那被稱為‘迷霧’的致幻樹根。
溫良瞳孔猛縮,他可是體會過這東西的威力。
要是沒有丁卡神露,這東西可是連他都會迷失在幻境中的強力致幻劑。
要是給普通人用,那就相當於直接殺人!
看著溫良欲言又止的模樣,康斯坦丁在對麵兩人看不到的角度,對他輕輕揮了揮手。
溫良隻好按捺下心思,靜靜等待。
對於那兩個小混混來說。
沒有什麽比強力致幻的東西更令他們心動了。
他們一把奪過‘迷霧’,放下槍,警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