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係:劉一辰,南,1990年7月出生,2008年高考考入燕大數院至今,未婚。鑒於劉一辰作為一名學生,在校談戀愛,大一新生報到不服從學校住宿安排住於校外,參與學術會議不服從管理、擅自主張造成不良影響,特給予記過處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其‘拔尖人才選拔計劃’、取消其參評獎學金資格。”
就在外界因為劉一辰證明‘冰雹猜想’而熱議不斷的時候,忽然燕大一個文件《關於給予劉一辰行政警告處分的決定》,直接再次將劉一辰推上了風尖浪口。
誰都沒有想到,就在大家都因為劉一辰證明‘冰雹猜想’為國爭光、大家期盼他能夠為華夏獲得第一枚菲爾茲獎的時候,燕大竟然對劉一辰作出了行政警告處分。
在高校之中,學生違反校規校紀,根據情節輕重、認錯態度、悔改表現等,給予的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學籍。
對於燕大而言,一年都很難有一位學生給予警告處分,至於記過處分更是非常罕見。
“臥槽~~怎麽回事,我懵了?”
“大學生不能談戀愛?大人們,醒醒吧,時代不一樣了!”
“真是扯淡,大學生因談戀愛被處分,這要是追究起來,起碼50%的大學生都得挨一刀吧。”
“不住校不行?這是什麽霸王條款,不是說燕大的宿舍很緊張,大大的不夠,連專碩都無法提供住宿隻能讓專碩在校外租房子麽?”
“很好奇劉一辰在外麵做了什麽事,被批評為不服從管理造成不良影響?”
“......”
這一則消息被發到論壇、人人網等互聯網上麵,頓時短時間內傳遍了整個華夏,引起了極大的疑問,大部分人紛紛質疑燕大,當然這其中永遠少不了有一部分人支持燕大。
“支持燕大,大學生也還是學生,不應該太早談戀愛,學生的任務就是學習,談戀愛隻會分散注意力,壞了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