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哲在於軍家中意外獲得了於慶的情報之後,已經開始利用力工當中人際關係比較廣的胡四,開始尋找他的蹤跡,而熊闊更是親自帶隊,開始去南城區尋找他的蹤跡。
此刻的於慶並不知道自己的處境已經危及到了這般地步,正在南城區的一處民宅當中,啃著同伴拿回來的烤地瓜。
於慶的這個朋友叫做曹興龍,是南區一家賭場的侍應生,他們這個行業沒有底薪,全靠在賭場裏伺候人,然後以客人打賞的小費作為工資,而自從於慶來了他這裏之後,曹興龍就沒怎麽去好好上班。
“哥們,我都在你這住兩天了,你每天就給我吃一個烤地瓜,這也吃不飽啊!”於慶嗦著手指看向了曹興龍:“給我整點肉唄!再不濟有點主食也行啊?”
“去你大爺的!你都跑到我這來避難了!說誰混的不行呢?”曹興龍今年十九歲,長期在賭場熬夜班,導致他有些影響不良,兩條纖細的小腿上蹬著一條緊身褲,褲襠明顯勾勒出了蛋蛋的輪廓。
“你這是什麽耳朵啊!誰說你混的不行了!”於慶不語的看著曹興龍:“我說讓你給我整點主食!”
曹興龍翻了個白眼:“就你這B樣的,還想上廟裏當主持?”
“我尼瑪……”於慶磨了磨牙,提高音量道:“你這耳朵怎麽了,塞豬毛了?!”
“啊,你說我耳朵啊!”曹興龍終於聽清了一句話,無奈的歎了口氣:“讓人打的!前陣子我接待了一個客人,他那一晚上始終在輸,手裏的錢隻夠押最後一把牌的時候,他非得讓我幫他下注,說串串點子,結果我也押輸了!這孫子就把一肚子氣全都發泄到我身上了!給了我二三十個嘴巴子,從那之後,我的耳膜就被打穿孔了,也沒錢治,就這麽挺著唄!”
於慶瞬間蹙眉:“你挨揍了,怎麽沒找他訛錢呢?你們賭場也沒管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