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大半個月,方圓重複著練槍、摸屍、殺敵。
每天休息之餘,他都在拆裝暴突和雄鷹。
這天上午,方圓側身站在窗戶邊上,射殺四百米外的叛軍。
環境能改變一個人,長時間處於戰場,方圓習慣了戰場,習慣了殺敵。
他選擇的敵人,從一百多米,變成兩百多米,三百多米,四百多米。
不知道風速、濕度對子彈的影響,他都是憑感覺開槍。
沒有係統的學習槍法,但他的感覺越來越準。
前世不少戰爭年代的神槍手,也沒有學過狙擊課程,照樣能遠程射殺目標。
幹掉五個叛軍,漸入佳境的方圓,正在尋找合適的目標。
突然間,一顆子彈激射而來,命中他的左肩膀。
猝不及防之下,方圓被子彈擊倒。
看著肩膀上的彈頭,感受著劇烈的疼痛。
心有餘悸的方圓,陷入驚恐之中。
當了這麽久的雇傭兵,他還是第一次受傷。
“彈頭隻傷了我的血肉,還剩一半在外麵。”
發現龍吟鐵布衫和虎嘯金鍾罩,居然可以擋子彈,方圓心中大喜。
如釋重負的他,心中怒火飛漲。
“我剛才站在那個位置,子彈命中我的左肩......”
側身而站的方圓,默默尋找槍手的蹤跡。
“目測距離七百多米,鏡麵反光,狙擊手?”
“彈頭比步槍彈大,大口徑狙擊步槍?”
又驚又怒的方圓,決定幹掉槍手。
摘下肩膀上的彈頭,發現傷口不再流血,方圓轉身下樓。
速度極快的他,避開一個個叛軍,直奔敵方狙擊手而去。
大口徑狙擊子彈,隻是讓他輕傷,方圓心中大定。
貼著牆壁狂奔,探頭快速看了看左右,趁著沒被叛軍發現,繼續發起衝鋒。
七百多米的距離,為了躲避叛軍,他大概用了五分鍾。
步槍掛在身上,拔出雄鷹,沿著樓梯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