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斯斜躺在沙發上喝著啤酒,剛喝了幾口,他突然將啤酒拉罐放在地上,然後空著手往自己身下一摸。
隨後,萬斯坐起來掰開靠背,伸手從沙發的空隙掏出來了兩盒子彈。
“啊哈,我果然放在觸手可及的地方。”萬斯對他意外摸出自己藏忘記了的子彈,歸結於自己良好的生活習慣。
其實這也是一個值得學習的生活經驗:藏東西時,先預想到自己會忘記。
“你們等一下,我去把槍取來。”萬斯急忙站起來就走,結果一腳踢翻了放在地上的啤酒罐,他罵了一聲“shit”後,一邊撿起漏了不少的啤酒罐往嘴裏倒,一邊飛快的朝著臥室走去。
不一會,萬斯一手拿著一管槍油,一手提著一把黑色的槍過來了。
“不錯吧,這就是我的寶貝。”萬斯把槍擺放在沙發前的桌子上,然後對著艾格炫耀道。
雖然不太懂槍,但是這把黑色的槍確實很帥,而且由於這把槍改裝過,艾格根本認不出這是一把什麽型號的槍,隻能說,這把槍很阿美利堅。
上麵那句話其實純屬是艾格在給自己貼金,就算是沒改裝過,艾格也認不出來這槍是啥型號。
非軍事迷很難辨認出M家族的槍支型號,就像是非汽車迷,好吧,汽車迷也很難分辨出不同型號大眾汽車的前臉一樣。
萬斯的這把AR-15就是半自動的民用版M-16,從第一支問世到現在已經有將近60年的曆史。它在阿美利堅光是民間擁有量,保守估計就有1000萬以上。
因為成功實現模具化,相當於是開放了mod,所以AR-15是阿美利堅改裝最多的槍支,沒有之一。
萬斯一邊拆開AR-15,一邊給艾格介紹:這是射手級槍管,這是垂直握把,這是微動扳機,這是2-6倍變焦瞄準鏡,這是雙排加長40發彈匣……
艾格終於懂,為什麽萬斯對自己手裏的這把AR-7不感興趣了。誰家裏有一輛勞斯萊斯後,還會對一輛小奧拓來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