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血疫餘生

第65章 分割獵物

鹿是一種優雅的動物。

公鹿是一種雄壯而優雅的動物。

說實在的,艾格的認知裏,殺鹿取肉和焚琴煮鵝沒啥兩樣,那麽鹿都殺的,但是憑啥鳥就打不得。

但是很多事情得就事論事。

也許曾經這片土地上,千萬年來的生態都是平衡的,但是自從有一群野蠻的人類踏足這塊土地後,用自己發明的火器對他們能夠看見的所有肉食動物進行無情的屠殺,最終的結果就是導致了白尾鹿這種原生動物在北美洲出現嚴重的數量過剩。

這是一隻年輕而健壯的雄鹿,非常巧合的是,艾格一發子彈剛好從它的眼睛裏射了進去。

“我的天啊,你太厲害了!”喬安娜跑過來後,對著艾格使勁拍了一巴掌,把他拍了一個踉蹌。

“這隻鹿好像有些太大了,我們沒有辦法把它帶走。”艾格對著喬安娜說道。

“呃,說得對,它太大了。”喬安娜點頭說道,就算她不太會估算,也看得出,這隻鹿至少在100斤以上。

艾格抓了抓頭發,有些麻煩了,他們剛才出來的時候沒料到能打到這麽大的獵物,所以竟然沒帶繩索和棍子。

人就不能偷懶,你偷什麽懶,就給你來什麽事。

這裏離營地並不遠,單程大約就二十來分鍾的路,走快一些,來回半個小時。

但是鹿也許等不了半個小時了。

宰殺哺乳動物,必須要對其進行放血,因為它們體內的血液如果在凝固了,會大量淤積在肌肉和內髒組織中,不光是影響肉質口感,而且會加速肉類變質。

艾格和喬安娜如果去拿繩索,這一來一回耽擱時間,鹿的血也許就會凝固了。

如果現在先將鹿放血,艾格兩人同時急速回去拿工具,艾格擔心大量的血腥味會引來凶猛的獵食動物,半個小時內,它們能把鹿啃成骨架。

弗蘭上次就遇到了狼群,他說至少有十隻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