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羅賓到君好見莊自強,昨晚他連夜讓人固定了一部分網友的“犯罪證據”,今天來是跟莊自強匯報“戰果”的。
“莊先生,昨晚我們已經固定好了一部分在這次緋聞事件當中,衝在最前列的網友的‘犯罪證據’。”
羅賓還帶了個女人,剛才進辦公室的時候莊自強就看著她眼熟,等她打開電腦拿過來,莊自強才看出來。
“這不是那天送咖啡的小姑娘嗎?”
戴曦赧然的看了他一眼。
上次莊自強去權璟律所,出來的時候下電梯正好撞上了送咖啡的戴曦,當時羅賓和她還發生了口角。
羅賓訴苦道:“你把栗娜挖走了,我能怎麽辦?隻能臨時找個人代替,戴曦也是法律專業畢業的。”
“哦!”莊自強點點頭。
他才不關心什麽戴曦不戴曦,查看了固定好的證據,他滿意道:“行,這三十個人先告一遍。不用和解,法|院怎麽判怎麽算。”
“明白。”
互聯網從來不是法外之地,既然選擇了在網上胡說八道、甚至是汙蔑、誹謗、中傷別人,那麽就要準備好承擔相應的責任。
得虧現在自己是個億萬富豪,想要給自己維|權隻需要出個錢就可以了,有的是人想幫忙。
那些無錢無勢的人怎麽辦?
某些惡貫滿盈之人在網上隨隨便便發一篇小作文就能把人搞到身敗名裂、人人喊打,那些被冤枉的人上哪去喊冤?
……
“兒砸,網上說的那個人是不是你?”莊自強意外的接到了母親的電話,她劈頭問道。
莊自強心累,你倆幹正事不行,玩手機一個比一個溜,哪像五十多歲的人。
“不是。”
“淨瞎說,名字都一樣,學校也一樣,連長相都一樣。”
“那你還問?”
母親大喜道:“我就說是你小子,你是怎麽發財的?網上那些人都說你是億萬富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