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我可真的什麽違法亂紀的事情都沒有做過啊!”
譚晴晴近乎哭訴的聲音,一直沒人響應。
譚晴晴抑製不住哭泣:“我真的什麽都沒做過,為什麽抓我啊!”
那警察將自己抓來後,就將自己關在了拘留室。
帶來一遝厚厚的資料,在灰暗隻有一盞燈的暗室裏像審問犯人一樣,審問著自己。
“走私這一條,你怎麽說?”
“沒做過!”
“行賄的事情呢,說說吧!”
“沒做過的事情,怎麽說啊!難道 你要我編個故事給你聽!”
“嘴硬!”一個一臉橫肉的警察突的將手中資料重重的甩在桌子上,那樣子不像是警察,反而像逼供的酷吏。
“資料都在這裏,你就是把事情再簡單的複述一遍嘛。”另一個警察就是和顏悅色,輕聲細語的說著。
“如果不是你做的,你想想會不會是其他人借著你的名義做的呢?他們瞞著你,做壞事,也是有可能的。我經辦過幾個案子,都是這樣的情況。”
“你隻要想想有什麽可疑的人,說出來就行,那我們就算你立功一件!”
“可是,我真的沒做過,也不清楚啊。”譚晴晴語氣軟了下來。
“不清楚,可以想清楚嘛。”警察聽到譚晴晴回答“不清楚”就覺得事情有轉機,正要繼續詢問,門當當當的響了起來。
一個手勢將正在唱雙簧的兩個警察叫了出去。
然後那個好脾氣的警察回來,麵露一絲玩味似的微笑,收起資料,對譚晴晴說道:“你再好好想想,好好想想哈。”
隨後,咣的一聲,拘留室的門又開了。
三個人走了進來。
一個是那個抓自己的老油條警察,一手拿一遝厚厚的資料,一手伸手去拿口中的煙。一個是身穿白色休閑衣服的帥氣年輕人,另一個則是一身西裝筆挺,帶著公文包,帶著黑邊眼鏡,看起來就像是影視劇中的金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