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太太很想弄死葉曉。
葉曉在這裏開了一個先例!
以前像顧佳這樣企圖進入太太圈的人有很多個,李太太一開始都是給她們一點兒甜頭,接著坑她們一筆,把之前那些甜頭連本帶利賺回來。
那些人發現被她坑了很生氣,但是沒有任何用。
有人選擇去法院告她,但手裏沒有證據,最後敗訴了。
她反手把那個人給告了,再賺一筆對方“汙蔑”她的賠償金。
每次都是她坑別人,現在居然被別人坑了一回,她的心情可想而知。
“我的茶廠你花三百萬買的,隻支付了一百五十萬。
這樣吧,剩下的一百五十萬你不用支付了,我把你已經支付那一百五十萬還給你,茶廠白送你了,夠了沒?”
李太太咬牙切齒,很不甘心地說出了這些賠償的條件。
她賠償一百五十萬給顧佳,就等於顧佳一分錢都沒花,拿了一個茶廠。
如果把那一百五十萬投入茶廠的話,也許經營問題會得到改善。
李太太的賠償聽起來算合理。
不等葉曉和顧佳做出任何答複,李太太就填了一張支票。
“拿上這張支票從我的麵前消失,以後別讓我再看到你們了,晦氣!”
李太太把支票重重拍在桌麵上,語氣極為不爽!
明明這件事情就是李太太做得太缺德,她現在整得就好像吃了多大虧,好像被人欺負了一樣,把葉曉都整樂了。
顧佳覺得把李太太逼到這個份上已經不容易了。
李太太的賠償條件她可以接受,她準備伸手去拿那張支票,然後離開這裏。
適可而止,這個簡單的道理她懂得。
葉曉看見了顧佳的動作,第一時間把她喝住:“如果你想進監獄的話,可以把支票揣進兜裏離開這裏。”
顧佳被葉曉的話嚇了一大跳,她也想到了什麽,立馬把手抽了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