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事告一段落,秦霄離開副本世界的日子也不遠了。
需要處理的雜事還有不少,其中許多事情都要和秦國交割。
魏國的“戰爭賠款”,分為錢財、糧食、人口、領地四大項。
後兩者和秦霄沒有關係,就算給了,秦霄也帶不走。
秦國占了大頭,趙、楚兩國也能分潤一些好處。
錢財方麵,魏國的賠償共計“百萬金”,說是金,其實就是黃銅。
折算下來,一金相當於二十兩的黃銅,大約就是200文錢,五金等於一兩銀子。
100萬金,相當於是20萬兩銀子。
這個數字看上去不多,但以戰國時期的生產力而言,其實是非常驚人的一個數字。
秦霄本來是想要分一筆錢,來支付軍隊的軍餉、戰功賞賜等等。
但算了算賬,這點錢杯水車薪,沒什麽用,幹脆直接放棄。
作為交換,在糧食的分割上,秦霄就要拿大頭了。
按照議和條約,魏國需要向秦國賠償五十萬擔的糧食,也就是100萬石、3000萬公斤。
這麽大一筆糧食,魏國顯然不可能一下子拿得出來,要分為五年支付。
第一批十萬擔糧食,秦霄全部收下,另外再加上秦國從趙、楚兩國各自借了十萬擔糧食,湊足三十萬擔,作為給秦霄的“好處費”。
這一大筆糧食,足以讓秦霄多養活數十萬人口。
若是以隻讓人餓不死為限的話,甚至養活一兩百萬人也不在話下。
回到領地之後,可以毫無顧忌地爆上一波人口,加快領地的發展速度。
當然,這也不是免費的。
秦霄一共要向秦國交付大約2萬人的【槊騎營】裝備,其中五千,是秦霄先前答應給秦國的“補償”。
多出來的一萬五千套,就是交換糧食、俘虜的代價了。
戰國時期,七大國家雖然也缺糧,但想想辦法,總能湊得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