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底的最後一天,秦霄與小蝶的婚禮如期舉行。
說是婚禮,其實就是找個由頭,所有人聚在一起吃頓飯,熱鬧一下。
秦霄也不想太過勞民傷財,沒有大操大辦的意思,省略了大量的繁文縟節。
商鞅對此頗有微詞,認為過於簡短的流程不符合秦霄的身份,於禮不合。
不過也僅僅隻是私底下抱怨幾句。
到了婚禮這一日,商鞅在下值之後,罕見地沒有留下加班,而是非常準時地來到秦霄家中。
“些許薄儀,恭賀主公大婚!”
商鞅遞上一封紅包,交給秦霄的管家劉福,拱手笑道:“劉管事辛苦了,這幾日,您恐怕有得忙了啊。”
在任何時候,隻要是結婚,都免不了隨份子錢這種事。
當然,商鞅那個年代是沒這說法的。
不過入鄉隨俗,領地內大多數人所生活的時代都有隨禮的習俗,商鞅也就從善如流了。
給主公送禮,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
重了也不好,輕了也不行。
為了避免這種麻煩,秦霄早就明言,無論任何身份地位,隨禮一律以一兩銀子封頂,多了一概不收。
反正秦霄也不打算靠結婚發財,隻收一份“象征性”的紅包,圖個吉利也就是了,沒必要弄的一地雞毛,反而把好事變成了壞事。
送上隨禮,又說了幾句吉利話,商鞅走進府中。
他來得算是比較晚的了,畢竟是個敬業的好打工人,提前下班什麽的是不存在的。
此時,絕大多數賓客都已經到位,隻差少數幾個人姍姍來遲。
秦霄並沒有選擇大操大辦,婚宴的規模並不大,隻是在府中的前院擺了十張桌子而已。
請來的,不說關係十分親近,至少也是見了麵能說上幾句話的關係。
以秦霄的身份,如果真要大操大辦,包下幾條街,擺上幾天幾夜的流水席都沒有任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