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著老虎的屍體回到領地,幾名勞工拎著剔骨刀,飛快地分解著。
一根根骨頭、一塊塊虎肉,還有整張殘破的虎皮,很快被分門別類地整理好。
“好臭……”
秦霄聞到虎肉的腥臊味,頓時感覺有些受不了。
在主世界,這玩意肯定是不能吃的,誰敢吃就得牢底坐穿,不過倒是一直有虎肉大補的傳言。
但卻沒想到,這味道簡直可以稱得上迎風臭十裏。
其實,肉食類野獸身上的腥臊味往往都很重,尤其是老虎之類的猛獸,需要用氣味來宣示領地的主權,身上的味道自然不可能輕了。
這仿佛被尿浸泡過幾個月的肉,秦霄可沒興趣吃。
“你要吃這玩意嗎?”秦霄皺眉看向劉三刀。
“臭是臭了點……”劉三刀也捂著鼻子,但臉上卻是一副期待的神情:“但是虎肉大補啊!要是有上好的烈酒,虎鞭還能泡酒喝……”
說著,劉三刀的神情有些糾結起來,猶豫了好一會,才“下定決心”道:“領主大人,虎鞭、虎膽我就不跟您搶了,但是這虎肉,起碼得讓我吃上十斤!”
“嘔……”
秦霄一臉嫌棄地看著堆在木板上的虎肉,捏著鼻子道:“都給你都給你,虎鞭、虎膽這些都給你,再給你三十斤虎肉。剩下的……”
秦霄本想說剩下的扔掉,忽然想到了什麽,改口道:“剩下的,每人分一塊,算算需要多少,多餘的我拿去換東西。”
好不容易有點肉食,雖然這味道有點衝,但起碼也能給領地上的領民改善一下食譜。
擊殺老虎的主力是秦霄自己和劉三刀,其他人每人分上一塊,意思一下也就夠了。
分發出去,他們吃不吃,那就不關秦霄的事了,至少意思要做到。
整頭老虎分出來了近七百斤,也就是350公斤的肉,這還不包括骨頭、內髒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