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蘭克和平克曼帶著十二磅的貨,打算從新墨西哥州走私,不能說是走私,算是運輸到芝加哥。
按批發價一磅價值四萬美刀,這十二磅的貨可價值四十八萬,接近五十萬,這可是一筆巨款!
要是這批貨有失,弗蘭克、沃爾特和平克曼,三人可以說全都是傾家**產,血本無歸。
弗蘭克還好,他的錢本來都是到處蹭來的,要知道,他從紐約警局出來時,身上可是一分都沒有,貨沒了頂對會肉痛一陣。
平克曼也還好,他本來也沒投入什麽東西,他做的最多的是跑腿,幹的是體力活,頂多這段時間白玩,白受累,賠的也不多。
最苦逼的就是沃爾特,沃爾特可是指望著用這些貨,換成的錢來救命,交治療費用,給妻子和孩子們留下一些保命錢。
要是這些貨真出事了,沃爾特知道了,真容易一口氣上不來,直接過去。
所以,為了沃爾特的小命也好,也是為了自己的分紅也好,弗蘭克都得小心照顧這批貨。
弗蘭克對運輸這件事,是有一些經驗的。
‘弗蘭克’就不用說了,坑蒙拐騙偷,隻要能撈錢,賣屁股的事都幹過,要不然怎麽會和希拉有一腿的。
因此,弗蘭克不願意回憶‘弗蘭克’的記憶,因為太惡心,太讓人難以接受。
所以,很多事情,弗蘭克都是遇到了,或者和別人聊天,聊到了相關的信息,才會關聯的回憶起一些相關的記憶。
而弗蘭克穿越後,在還信用卡時,為了賺快錢,也幹了一些老偏門的營生,其中就包括走私運輸。
但是,弗蘭克一直都在芝加哥內活動,頂多出城去某個小鎮。
像這種從新墨西哥州運輸到芝加哥,這麽遠的距離,從南到北,弗蘭克還真沒搞過。
表麵上,在平克曼看來,弗蘭克是自信滿滿,一幅經驗豐富的樣子,實際上也很膽突,但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