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摩利·洛奇……”林易皺起了眉頭,“他是誰?”
林易沒聽說過這個名字,想來應該是個龍套。
“亞摩利出身洛奇家族,是我父……是泰溫的忠實走狗。”
提利昂組織了一下語言。
“就在前些天,泰溫指派亞摩利·洛奇、格雷果·克裏岡與勇士團首領瓦格·霍特一起在河間地征集糧食,這三個混蛋都能做出這樣的殘忍之事,但瓦格與他貪婪的傭兵團所到之處不會留下一個銅板,一片布匹,魔山殘忍暴戾,肆無忌憚,會做出怎樣的事情也不奇怪,但我恰好知道他正要率兵趕往戴瑞城,所以能在昨天燒殺搶掠的,隻有亞摩利·洛奇……”
提利昂一口氣說完了自己的判斷,隨後抬起頭,小心地打量著林易的表情。
林易隻是平靜地點了點頭:“說一下這個人。”
“這家夥是個異常殘忍的混蛋,君臨淪陷的時候,就是他親手殺死了雷加王子年僅四歲的女兒。這個婊子養的蠢豬將尖叫著的女孩從她父親的床底下拖出來,一直捅了她幾十刀。”
“幾十刀!一個四歲的小女孩!”
說到這,提利昂的語氣也不由得有些咬牙切齒。
“在我幾十年內見識過的所有混蛋中,這個混蛋也絕對排得上前列。”
林易眼角青筋一漲。
他能感覺到,這家夥沒說謊!
但就是因為他沒說謊,林易心中的怒火才會如此高漲。
但他依然沒有表現出來,隻是淡淡地問了一句。
“他長什麽樣。”
提利昂看似咬牙切齒,實則偷偷地打量著林易的反應,聽到這句問話,提利昂連忙回答道。
“他是個又矮又胖的男人,家徽是紅底上的黑色獅身蠍尾獸,豬鼻子,眼睛隻比綠豆稍大一點,樣貌極富特點,相信我,卡讚大人,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能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