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九尾狐特遣隊外勤組隊友們丟盔卸甲地逃離公寓樓,“無敵殺人狂”也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這時候,他手中的MP5不見了,再次拿著一個派在那裏吃著。
這下子洛書基本上確定了,這家夥的武器就是手中的那個派!
當有人手持武器靠近他時,那個派就會變成相應的武器。
然後“無敵殺人狂”就會手持這個武器去反擊拿武器的人。
所以這家夥不是張無忌,而是慕容複,招數是“還施彼身”。
洛書在心裏開了個小小的玩笑。
“無敵殺人狂”的能力當然不是什麽“還施彼身”,因為洛書把這一發現告訴大胡子傑克之後,《SCP圖鑒》並沒有顯示出這家夥的能力。
看來肯定還有什麽遺漏的地方。
這時候洛書突然想起了一件事,趕緊轉頭問大胡子傑克,“頭兒,咱們有狙擊槍嗎?能不能從這邊朝目標發射麻醉彈?”
大胡子傑克聞言直搖頭,“不行的,麻醉彈彈殼火藥裝藥量很少,射程很短。這兩棟樓之間的距離超過百米,麻醉彈射不了那麽遠。”
所以這麽遠用不了麻醉彈,而用普通子彈射擊,“無敵殺人狂”又是個不死之身。
這不是無解嗎?
不,事實上九尾狐特遣隊的外勤組剛才也試過了,就算麻醉彈能命中目標,同樣對“無敵殺人狂”無效。
洛書想要驗證的是距離問題!
他記得那名國民警衛隊上尉說過,他們的狙擊手曾經命中了“無敵殺人狂”,隻是打不死對方而已。
但是與之相對的,手持**AW83mm火箭筒的國民警衛隊員卻連開火的機會都沒有,就被“無敵殺人狂”先下手為強了。
為什麽“無敵殺人狂”對狙擊槍沒有反應?
是因為距離!
為什麽警方、國民警衛隊和九尾狐特遣隊在沒有進入公寓樓之前,“無敵殺人狂”都沒有反應,一進入公寓樓,就遭到先下手為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