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賭場。
準確地說,是搶賭場地下的金庫。
自從敲定了這個搶劫目標以後,羅熱就著手張羅起來。
召集組織裏的骨幹,羅熱開了一個會,給每個人分配了相應的任務。
目前組織裏有十二個人,算上羅熱也才十三個。
憑借他們的身體強壯程度,以及各自的擅長,羅熱把他們分成了兩隊。
一隊身體矮小但勝在速度。
一隊體型高大且力量占優。
每隊六個人,和羅熱曾經處在的馬萊戰士小隊幾乎相當的人員配置。
在花了整整一個晚上向他們講解戰術要點之後,經過一星期的訓練和羅熱的親自指導,他們已經變得像了那麽一回事,不再是以前的那個小混混的做派,而是顯得更像一個殺人不眨眼的黑幫了。
但羅熱覺得,這遠遠不夠,但組織裏的資金已經不允許他再等下去了。
要麽,立馬就做。
要麽,苦等餓死。
人到時候肯定會跑光,一個不留。
就算羅熱能殺一儆百,也架不住他們頭也不回地一起逃竄。
帶著所有人,羅熱讓他們假裝賭客,換了身衣服,混進了賭場。
他要讓他們摸清楚賭場的地形,到時候方便展開潛入工作。
內利和巴布特喬裝成仆人,跟著羅熱走了進去。
羅熱身著西裝,點燃一根雪茄,在人群中走來走去,並向著附近仔細查看。
賭場很大,人也很多,保鏢大多身穿製服拿著槍,但也有不少便衣潛藏在賭客裏麵。
細細觀察保鏢的槍,羅熱發現它同樣也是非常老式,是一種長長的步槍,一次隻能發射一枚子彈,和馬萊的槍比起來十分落後,但在幾步以內還是可以保持相當不錯的精度。
更何況整個賭場幾乎都被保鏢護衛包圍,但凡是個走廊,都一定會安插一到兩個保鏢。
一個被捅死,立馬就會被另一個發現,然後舉槍射擊襲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