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鬥和戰爭有很大的區別。
以普通妖魔與訓練有素、指揮優秀的人類士兵之間的作戰為例,在合適的戰鬥環境中,士兵武器充足且擁有足夠的鬥誌情況下,五六個士兵便可以慘勝妖魔……具體方式為部分士兵在前方吸引妖魔的注意力,部分士兵從妖魔不能顧及到的地方發起攻擊。
但如果是麵對兩隻妖魔,那麽需要的士兵數量便會激增到數十上百人!
兩隻妖魔在簡單的配合下,已經可以防禦互相的死角,想要戰勝他們,必須正麵強攻。而且隻有兩個妖魔,對於智力不足的妖魔來說,配合難度也沒有超出他們的能力範圍。
這也是為什麽原始人在打獵時候隻會選擇落單獵物的主要原因,在戰鬥中一加一大於二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如果是十隻妖魔,那麽再需要增加的士兵數量便不會那麽多了,也就需要增加幾十個牽製之人,對不能精密配合的妖魔進行逐一解決。
而數量上升到成千上百乃至更高的程度後,人類士兵與妖魔的數量比則會不斷減小,甚至在到達一定數量之後,隻需要同樣數量的人類士兵便可以戰勝沒有智慧的妖魔。
當然,這種說法的前提——士兵需要訓練有素、將領指揮能力優秀這兩個條件看似簡單,但其實卻相當難以完成。
普通的士兵能在複雜的軍陣中不迷失自己的位置,在麵對猙獰的妖魔不退後已經可以稱的上精良,在普通人眼中,妖魔比自然界之中的野獸強大太多!
而能夠指揮十人小隊的便需要作戰經驗豐富的老兵,想指揮百人的便需要經曆係統的教育,掌握足夠的知識……這個世界上大多數將領的極限也不過是指揮幾千幾萬人而已,能夠多多益善的存在放眼幾千年曆史,不過隻一位而已。
不過,那是在沒有超凡能力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