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浪的指東打西徹底打亂了苟賽玉的節奏,那怕是美女家主再怎麽心如刀割,終於,在某上校獅子大張口之餘又給了顆大甜棗之後,苟賽玉最終還是簽訂了日後讓苟家賺得盆滿缽滿的“屈辱條約”。
劉浪最終將苟家用於勞軍的資費定在了十萬大洋,和先前的獅子大張口一開價就是二十萬大洋相比算是打了個五折,這還是苟賽玉發現了劉浪在人數上的貓膩之後憤然反駁的結果,三千人和一千多人可不就是差了一倍嘛!至於說獨立團現在究竟有多少人苟賽玉沒法兒去一一數出來,隻能假設有一千五百人了。
這導致了苟賽玉以後都有個習慣,隻要得空就找在獨立團從軍的苟家子弟打聽劉浪獨立團的總人數。一個人幾乎就是幾十大洋,美麗的苟家主再也不能吃這樣的悶虧了,尤其是還在和獨立團做生意的這個階段。
十萬大洋雖然不少,但以苟家積累上百年的財力,也不算特別的傷筋動骨,能以這樣的代價就把一個幾乎能覆滅整個家族的瘟神送走倒也值得。
更何況在資獨立團十萬大洋之餘,劉浪還有個附加條件,要苟家負責幫他招募500精壯小夥從軍,條件倒也不複雜,家中獨子不要,有過偷雞摸狗記錄的不要,不能在三炷香之內,圍著周長達5000公尺的潼關城跑上三圈的不要,若達到500名額,依照五十大洋一人計算,可從十萬大洋中扣除。
也就是說,如果500人招滿,苟家就隻用出七萬五千大洋。隻用幫著招兵,而且劉浪給出的每月十五大洋的待遇甚至比駐防潼關的士兵軍餉還要高三分之一,這是雙方互利的事兒,自家還可以少出兩萬五千大洋,這也是苟賽玉捏著鼻子答應劉浪的原因之一。
但若是沒招滿,或者是有人沒達到要求被遣送回家,那不僅被送回家的士兵不算名額,其餘留下的所有人也隻能按更低標準計算了。當然,為了給苟家更多的希望,劉浪也定了個按百人等級計算的標準,比如400人以上,按40大洋每人計算,300人以上30,200人以上20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