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在你的人生經曆中,哪一段經曆激發了你的寫作欲望?
答:有兩次。一次是在我十幾二十歲的時候,那個時候大概是天然地有一種寫作欲望,對任何文學題材都抱有嚐試的念頭。第二次是三十歲以後,我忽然發現自己過去的十年,整個缺乏表達,用通俗的話說十分孤僻。三十歲以後,有一部分東西在迅速流失,我可能會變成一個和世界和諧相處的人了,過去時間中的格格不入都自我治療成功,但那似乎又很虛幻。一部分是我自身的東西,一部分是故事,在二十歲時嚐試成為一個寫故事的人,故事大概就會進入基因,那就會有一種寫出來的欲望。但並不是倒垃圾式的寫作,到了三十歲以後總要稍微升華一下吧。
問:為期刊寫作、為市場寫作、為自己的內心寫作,你更傾向於哪一種?
答:如果必須要有傾向性,那當然是為內心寫作,但不是我一個人的內心,這裏麵隱隱有一種群體的概念了。寫長篇小說的作家,很難做到純粹,尤其是純粹而不極端。從市場的角度,有十萬個固定買你書的讀者,那在中國就是很成功的小說家了,但十萬這個人數實在是太非主流了。如果隻為這個市場而寫,那我想,也可以成為小眾的、文學的、個人化的作家。這是作家的難題,他把作品拆成極小的零頭販賣出去,定製的貨色基本都差勁。如果是畫家就不用過於地囉嗦,給公爵夫人畫一幅肖像,公爵花錢買下來,基本也不耽誤畫家的藝術創造。
問:《雲中人》的風格跟前兩部相比有比較明顯的不同,創作中有沒有刻意去改變或者追求一種什麽風格?在你看來,自己三本書有沒有哪些是沒變的?
答:寫長篇小說,因為那個過程很長,很像是一次沒有目的地的旅行,總要嚐試去別的地方,換一種交通工具。如果一切已知,那就不會有出行的欲望了。前麵兩部長篇是一個三部曲,第三部我還沒寫。之所以停下來,是發現自己經過兩個長篇的馬拉鬆之後,對這個題材中的一切要素都太圓熟了,可能變成一個老油子,隻迷戀於某一種很擅長的寫法。另外,偶爾地我也被認為是“隻會寫自己成長經曆的作家”,這個名頭可不太好聽,是雙重的罵人話。最可悲的是被人認為是小說主人公,那個叫路小路的,然後會有不認識的人同情我,說至今我窮困潦倒。昨天還有人在微博上說我本人就是個屌絲,我去查了詞條,原來是窮矬窮矬的意思。你知道,這年頭,有很多異性戀都在寫同性戀題材的小說。君子不器,這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