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說呢,光石公爵,就像是一個典型的紈絝子弟。
吃喝玩樂,那可以說是樣樣精通。
他的先輩,也可以說是狂風中少有能夠在曆史上留下一筆自己故事的猛人。
可到了他這兒,幹啥啥不行,花錢第一名。
如果不是家底子厚,以及根據爵位世襲的一些田產無法轉讓交易的話……
這個蠢貨,估計早就敗光家產,跑去睡大街了。
像是這種人,平日裏能有關聯的,也就是那些差不了多少的二世祖了吧。
這種紈絝子弟,缺錢,倒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蘭德向來不把錢放在心上。
但他也不是什麽冤大頭。
這張嘴就是十萬金幣,又不是兩三個銅板,自然不能隨意的丟出去。
更重要的是,花錢,也得花的有價值才行。
蘭德眯著眼睛:“你找的那人是誰?”
“以前在王都認識的一個朋友,叫老鼠。
他現在給光石工公爵辦事,算是光石家的騎士。
也有了個算是比較正式的名字,叫科斯。”
“騎士?”
不等蘭德追問,哈維爾很快解釋道:“以前他就是個在街上到處亂混的地痞,也當過幾年的冒險者。
倒也還算是能打,在光石家幹活,他沒有一分錢。
大多數情況下,他都是憑著這個身份騙點金幣和吃喝。”
聽到這裏,蘭德不由皺眉:“這麽一個人,說話能靠譜?”
“他聲明,親眼見過龍血藥劑。”
“是嗎……”蘭德表情沉了下來。
巧了,他也見過龍血藥劑。
於是,他看向哈維爾:“讓他找個時間,咱們見上一麵吧!
記得跟他說,咱們,不差錢!”
哈維爾應聲退下。
他的辦事效率想來很快。
沒過多久,哈維爾就安排二人在一處昏暗的酒館中見了麵。
蘭德,身穿寬大長袍,還帶著麵具,讓人難以看清他的外貌身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