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中的北原雖是白茫茫一片,卻並不死寂。
雲起走了沒多久,就抓到了一隻兔子。
他突然爆發的速度,讓兔子來不及反應。
他不餓,抓兔子來,是為了吸引目標。
對北原,他懂北原語,略知地理。
但在北原找狼群這件事,他真的不擅長。
雙手微微一擰,些許血腥味,朝周圍飄散。
為了更好的吸引目標,雲起還把些許血液抹在身上。
血很快就凍住了,但他相信,狼群仍然能聞到。
否則,它們早就餓死了。
臨近正午,一隻小狼,盯上了雲起。
一人一獸大眼瞪小眼,看起來頗為滑稽。
“不說狼善於圍獵麽?”
雲起拍了拍胸膛,“你這樣做,讓我很為難啊!”
要不,用身體原型試試?
這個念頭剛出現,就被雲起驅逐出腦海。
一個將軍,如果不是五大三粗,在北原人眼裏,就是大騙子!
如果雲起變回原身,那種樣子,就算殺一百隻狼,也會被北原驅逐。
對著遠處的小狼,雲起怒吼一聲,邁開大步,向其追去。
同時,他手中凍硬的兔子屍體,被他當成武器,似要朝狼頭打來。
本來呲牙咧嘴的狼,看見雲起如此動作,竟然轉身跑了。
在後麵,雲起追得不緊不慢,總是保持了一定距離。
以這頭狼的樣子,定有一個群落助其生存。
否則,連試探都不敢的狼,肯定會餓死在北原的大雪中。
有了引路的狼,不到下午,雲起就發現了一個狼群。
接下來,沒什麽好說的,放開束縛,衝進去就是殺。
沒有狼能接近雲起周身一米之內,就算有,也會停滯片刻,然後被雲起一拳擊碎頭顱。
不到半小時,整個狼群,連一個活口都沒剩。
接下來,按照北原人的習俗,雲起扯下狼頭,把裏麵之物掏空,獨留狼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