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頭東升,初晨的南山村空氣怡人。
李朝歌躺在村頭的藤椅上,闔目曬著日光,倒顯得愜意。
伴隨著雞鳴狗吠,有村民出來勞作,望見他舒舒服服的曬太陽,臉上也帶著羨慕。
“這老李倒是好命,手裏有糧,心中不慌,不似我們,手停口就停。”
幾個村民聚在一塊,不由議論起來了。
這李朝歌本不是南山村本地人,聽說是遭了難,才流落至此,剛來南山村時一貧如洗,隻能在柴地主家做長工勉強果腹。
但他腦子活泛,二十年間,不但沒被餓死,還憑自己的努力娶了妻子生了娃,趁著災年,還用投機倒把的積蓄買了三十多畝地,成了南山村人人羨慕的富農。
如今就算是整日清閑,也不愁吃飯。
“羨慕?
羨慕個鬼!”
李朝歌瞥了一眼閑話甚多的村民們,心中卻是帶著鬱結。
穿越到這個世界,已經二十年多年,一無所成。
和小說裏寫的不同,他沒有如故事主角一樣自帶係統金手指。
也沒有虎軀一震就讓人納頭便拜的王霸之氣。
穿越之初,因為行為怪異,差點被人當做邪祟上身,丟進湖裏淹死。
好不容易裝瘋賣傻,在村裏立足,打算徐徐圖之,卻發現在大離王朝,對底層耕農管控極為嚴苛。
尤其是離陽府一帶,嚴格規定,耕農不出十裏之內,朝出暮歸,若無當地士族擔保,頒發路引,擅自離鄉的耕農按律可處極刑。
除去鄉紳地主,這村裏大多數的耕農,一輩子都走不出南山,隻能如牲口般日複一日的麵朝黃土背朝天,努力耕作給官老爺們納稅交糧。
二十多年的奮鬥曆程,李朝歌也隻是勉強混了個吃飽飯,老婆孩子熱炕頭的生活。
這樣的日子,足以令從未出過南山村,偶爾吃頓葷腥就樂不思蜀的村民們羨慕,豎起大拇指,誇讚一句日子過得可真紅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