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六點。
巡檢司下班的時間到了,李皓並非一線執法人員,自然是按點下班。
平日裏,李皓早就離開了。
可今日,李皓沒急著走。
室長辦公室。
王傑看了一眼李皓,沉聲道:“你說你想去張遠的家看看?”
“是。”
“你和他是同學,現在案子有可能是凶殺案,你去查查也不是不可以,不過……
機要室的人員,申請槍械帶回家,這倒是有些麻煩。”
是的,李皓是來申請槍械的。
必須要王傑批複,他才能攜槍回家。
盡管那紅影很古怪,槍械未必能有用,可紅影現在未必能出來,既然如此,李皓更應該小心的反而是人。
如果是人,那槍械就具備了極大的殺傷力。
“室長,不是帶回家,是辦案用!”
李皓糾正了一下。
王傑笑了,帶回家和辦案用,那是兩個概念,這小子不愧是銀城古院的學員,一句話就換了性質。
“咱們機要室,可不是執法隊。”
王傑搖搖頭,李皓有些失望。
對付紅影,他暫時還沒想到好辦法,因為了解不多,可若是手中拿著一把槍,多少會增加一些安全感的。
“張遠的案子,現在隻是和執法隊溝通了一下,還沒正式立案,你是沒辦法按照這個來申請配槍的。”
說著,王傑考慮了一下,很快道:“這樣,最近銀城古院那邊,很快會有一次對外考察,巡檢司這邊會派一部分人進行保護工作。
你填一下表,申請參加,這樣你身上就有任務了,作為保護人員,是有資格攜槍的。”
李皓愣了愣,很快有些無奈。
兜兜轉轉的,合著這任務還是掛在頭上了?
上午的時候,陳娜就提過這事,李皓給拒絕了。
銀城古院那邊,這次聽說還是自己的導師帶隊,這麽說,若是接下這個任務,很快又得見到老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