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林奇隻能無視小彼得那眼淚汪汪的表情,無情地拋下他,出門開車接上旺達,然後往托尼家行駛過去。
十幾分鍾的路程,在大門之外停好車,林奇看到了很多豪車和穿著洋氣的‘成功人士’男女們。
顯然這些人,都是所謂的上流社會人士,也都是托尼·斯塔克的‘朋友’。
旺達有些慶幸,因為她此刻是盛裝打扮,沒有丟林奇的人。
一襲白色露肩小禮服,搭配黑色的高跟鞋,清純和嫵媚並重。
頭發散披在背上,嬌俏的麵容略帶一絲緊張。
如果不是她挽著林奇的胳膊的話,估計立馬就有人過來搭訕了。
總之,此刻的旺達,很美。
而就是這樣美的旺達,昨天她還不願意穿上這身禮服。
原因便是,旺達不想隨便花林奇的錢。
即便這半年很努力的學習和工作,但旺達仍舊買不起禮服。
準確來說是,她沒有閑錢買禮服。
所以,林奇好說歹說,這才讓旺達答應自己掏錢給她買禮服。
而林奇說服旺達的理由很簡單,“斯塔克先生的社會層次遠超你我,我們去參加他的生日派對,至少不能給他丟臉。”
“所以,不能隨便穿衣服,要穿禮服才行。”
“而且,你是我的女朋友,你也不想給我丟臉吧!”
“你越漂亮,我就越喜歡。”
“最關鍵的是,你已經是我的人了,你覺得自己還能跑的了嗎?”
“既然覺得用我的錢不好,那就給我做出補償啊!”
然後,旺達半是害羞、半是感動的獻上香吻一枚。
此刻,林奇的穿著也很是俊朗、吸人眼球。
一身黑西服,頭發梳成了大人的模樣,再加上那張俊臉,更是英武不凡。
也隻有這樣的林奇,才能鎮住其他男性客人,讓他們沒能鼓起勇氣對旺達搭訕。
不過,因為林奇的出色外表,旺達沒能鎮住其他女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