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林陽剛吃了一次叢林豬的肉,那味道他現在都沒忘掉。
因為常年吸收靈氣的原因,它們的肉質要比普通的豬肉好上數十倍,帶著一種天然的香味,裏麵蘊含的能量也是要高的多。
而現在又能吃一隻十斤重的森林兔,看著都讓人嘴饞。
就是有點可惜缺少調味品,不然這隻森林兔,林陽能料理的更好,不過僅僅是這樣,火烤的森林兔,其本身的味道也不差,完全沒有膻味,反而是有點淡淡青草的香味。
“一整隻森林兔在外麵的售賣價格是五十萬聯邦幣。”
“難怪很多人都想要進入秘境。”
五十萬聯邦幣,如果林陽沒有進入秘境沒有收獲玉靈果這些東西,那五十萬塊對於他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數字了。
要知道這麽多年下來,他的存款也才幾萬塊而已。
可見有多慘,連一隻森林兔都吃不起。
但現在卻可以隨便吃。
由此可見,實力提升之後武者和禦獸師賺錢的能力有多強。
但也有運氣的原因,畢竟林陽也沒想到自己能碰到迷霧秘境大開發,這裏麵的好東西確實隨處可見。
不過所有的一切都是要有足夠的實力為前提。
要是林陽沒有係統,到現在連青銅武者都還不是,就算他進來了這裏,也是寸步難行,別說剛才的荊棘妖了,就是這種沒有什麽攻擊力的森林兔,都能將他頂翻在地。
“差不多了。”
差不多一個多小時,看著烤的冒油,色澤金黃的森林兔,聞著那誘人的香味,就連旁邊的尋寶鼠都等不及了,在旁邊不斷的吱吱叫著。
林陽撕下一條兔腿給它。
然後剩下的拿起,一口咬了下去。
“哇!
香啊!”
“有點燙還能接受。”
“不過這味道真是棒極了。”
林陽和尋寶鼠皆是一臉享受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