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張古香古色的桌子,其上有文房四寶,還有一麵空白的旌旗。
“為師今日要送你一件禮物。”
元歌揮一揮衣袖,拿起桌上的毛筆,開始筆走龍蛇。
隻見元歌信手塗抹幾下,四個透著玄奧氣息的大字躍然紙上。
孫悟空詫異地看了眼元歌,心中充滿了震驚。
他本以為自己的師尊已經很厲害了,沒想到師尊的墨寶竟然也如此優秀?
同時孫悟空心中更加感動,因為元歌寫的四個大字,赫然是‘齊天大聖’。
要知道,洪荒中修士多如牛毛,但修為有成者不一定在墨寶方麵有所成就。
元歌穿越至小世界兩千年,除了正常的修煉與廝殺之外,最喜歡的事情就是舞文弄墨。
在這個世界中,沒有網絡,沒有各種高科技玩意,於是元歌就一直浸在書法當中。
元歌能在那個靈氣稀薄的小世界兩千年破碎虛空,能在心境一途達到心如刀,斬斷一切虛妄的地步,與書法也脫不開幹係。
“怎麽樣?
為師的禮物你可喜歡?”
元歌落筆,輕輕吹一口氣,那旌旗之上的大字頓時風幹。
“喜歡,師尊的字,樸實無華而兼納乾坤,這四個大字如脫韁駿馬騰空而來絕塵而去,又如蛟龍飛天流轉騰挪.”孫悟空是發自內心地喜歡,即使不懂墨寶的他也知曉此字的珍貴。
還有就是,孫悟空在這幾個大字中感受到了一股無形的道韻。
能將道韻寫於書法中,孫悟空自知就算自己苦習百年也達不到這種水準。
論舞刀弄棒自己在行,若是舞文弄墨自己真的是不適合。
“好了,少拍馬屁了。”
元歌莞爾,看著孫悟空打趣道,“將這麵旌旗懸掛於花果山之巔,若為師所料不錯,那天庭怕是會很快派人來傳聖旨,承認你的稱號。”
稱號,在三界中能有稱號者無一不是出類拔萃之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