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婉瑕留給我的電話,是空號……
他娘的,我果然是上當受騙了。
我恨不得把九花金釵給扔掉,可一想到這東西花了我一萬塊,我就舍不得了。
其實我可以把它當做金首飾賣掉,哪怕賣不到四萬塊,三萬也很輕鬆。
可我心裏過不去,我不能像鮑婉瑕一樣,做一個沒良心的人。
而且我已經沾染金釵上的因果。
所謂因果,本是佛家用語,意為種什麽因,得什麽果。
因種下後,結果便已注定。
僅僅把陰物丟掉,是沒有用的,想要變果,必先改因。
這事兒還沒完,在我收到九花金釵的一段時間後,一個身穿西服的男人,走進茶館。
這人進門先做自我介紹,他叫王剛,是鮑婉瑕的老公。
我上下打量王剛,他看起來文質彬彬的,十分顯年輕,若非他不說自己是鮑婉瑕的老公,我還以為他隻有二十五六歲。
他問我貴姓,我說免貴姓林。
“林老板,我能不能把我妻子前一陣賣給您的金釵,給贖回來?”
想贖回金釵?
我弄不明白,若是鮑婉瑕和我一樣,因為沾染金釵上的因果,被鬼纏身,她應該慶幸金釵不在了才對。
就算是因為因果未斷,鮑婉瑕仍舊被鬼折磨,也應該去找高人驅邪除鬼,而不是讓她丈夫再將金釵要回去。
人一旦沾染陰物上的因果,丟棄再取回,備受貪食鬼牙折磨的辛菲,就是前車之鑒。
見我不回話,王剛陪著笑跟我解釋。
“那支金釵,是我上四輩的祖爺爺迎娶祖奶奶時下的聘禮,後來當作家寶傳了下來。”
“我和婉瑕結婚時,我把金釵當做定情信物給了她,她平日裏雖然不戴,卻很珍惜,還特意買了一個紅盒子裝著。”
“兩個月前,我們鬧了些別扭,她和我生悶氣,偷偷把金釵給賣了,我也是今天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