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他被判處偷竊罪,過失致人死亡罪,有期徒刑六年半,在獄中沒有減刑,直到半年前才出來。”魏伯安說道。
“兩個孩子的命,居然才判六年半?你們第十區是什麽律法?”陸問道。
“唉,過失致人死亡。”魏伯安聳了聳肩,“而且態度良好,主動賠償受害者家屬,得到了受害者家屬的諒解。”
“諒解?這都能諒解?”
陸自問。
如果是自己的孩子,他肯定一分錢都不會要,隻求能把罪犯判個無期。
“逝者已矣,生者總得活下去,有錢總比沒錢好。”
魏伯安也很無奈,當初就是這麽判的。
陸覺得判輕了。
或許暗中那個凶手也是這樣想的。
總之,他們得盡快趕過去,保護凶手的第四個目標。
幸而薑雲依舊住在第十區城區,距離不是太遠,也就十多分鍾的路程。
“那一家三口,父親死,母親入獄,孩子被送到福利院你是不是覺得那個孩子長大,回來複仇了?”魏伯安問道。
“對。”陸點了點頭。
夏初洛不就是這樣的嗎?
父母雙亡。
所有人都告訴她隻是普通的車禍。
但她始終不相信。
從小就開始裝病,釣了十多年的魚,終於釣出來個洛如言,然後又以洛如言為新的魚餌,釣出更多的魚。
“那個孩子死了。”
“什麽?死了?”
“嗯我剛剛查到的資料顯示,他在福利院裏麵始終很孤僻,不喜歡和別的小孩說話,長大後離開福利院,沒過多久,就跳樓,死了。”魏伯安都已經記不得今天歎息了多少次了。
時光帶走了很多人與事。
經曆者隻是恍然,旁觀者總覺遺憾。
那個案子發生的時候,孩子才8歲。
後來18歲離開福利院,跳樓自殺。
那個時間點,是兩年前。
“那個孩子已經死了,那麽凶手會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