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自身作為秘密機構的特殊性,如果錦衣暗衛的身份在曝光之後,當事人如果不能成為“自己人”的話,通常那就一定是要被滅口的。
眼下張丹楓的兩難之處在於,他對於張知秋的了解尚在進行之中,對於如何與之進行相處尚未能夠定論,但當前的形勢卻又容不得他再多做猶豫。
就在這段時間雙方交談的過程中,張丹楓已經以多種隱秘的手法發出了召集部下的指令,但卻根本沒有任何地反饋!
與此同時,張丹楓也還驚駭地發覺,自己所中的“消氣散”威力之大甚至還在江湖傳言之上!
隻是在這短短地一段時間之內,張丹楓的內力已然持續地消散了有九成以上,這也讓他驟然間意識到,有意在進行拖延時間的,其實並不隻是自己,這個風度翩翩的羅大佑也是正有此意的!
“我是錦衣衛北鎮撫司百戶,隸屬於南衙!”感受著自己越來越為虛弱的身體,張丹楓終於不再猶豫地開口了。
在錦衣暗衛的內部,其不成文的規定是:在任何情況之下,以保命為一級優先權限!
因為工作的特殊性,錦衣暗衛的人基本是以各種各樣的掩護身份散布在各地的,其中不乏有各種“賤民”的身份,在許多時候,這些身份根本不能對當事人提供足夠的保護。
因為錦衣暗衛的總部設在位於北京南部天津衛的錦衣衛指揮使衙門總部,因此在錦衣衛內部也習慣以“南衙”來作為對其的代稱。
還是因為其工作的特殊性,如果要法辦錦衣暗衛,那便必須由南衙來出具“勘合”,否則作為當事人的錦衣暗衛是可以拒捕的,並且南衙日後還將追究另一方的責任。
所謂“勘合”,就是一種特殊的文件,由錦衣衛經曆司一個設在南衙的特別部門編撰文簿,編立字號,由南衙主管官員用關防蓋半印,稱勘合文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