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己和宋晏辭在另一間招待室裏見到了當年負責裴欣欣綁架案的吳警官。
宋晏辭介紹說:“十年前裴家還住在東城區,綁架案發生後裴家沒有第一時間報警,一周後裴正武才瞞著傅蘭芝報的警,案子分屬東城區公安局,這位就是當年負責這個案子的刑警隊長,吳泰,吳警官。”
顧己跟吳警官打了招呼,對方遞過來一份卷宗:“這是當時這個綁架案的相關卷宗,說句難聽的話,當年接收這個案子的時候,我們隊裏基本沒有人覺得裴欣欣這孩子還能全須全尾地回來,孩子被綁架一周,早就錯過了最佳的營救時間。”
顧己仔細看完那份卷宗:“吳警官,卷宗上顯示,你們去的時候,綁匪當時已經拿到了三百萬美金的贖金是吧?”
吳警官點頭:“對,這也是直到現在我都覺得困惑的一點,別說十年前,就是放在現在,三百萬美金也沒有那麽容易湊出來,但當時裴家隻用了幾天就湊到了。”
宋晏辭給吳警官倒了杯水過來:“換算過來兩千多萬的人民幣,放在當時的裴家,傾家**產都不為過,但奇怪的是,綁架案後半年,裴家的事業竟然步步高升。”
顧己看完卷宗,臉色有點凝重:“所以最後,裴欣欣是自己回來的,綁匪拿到了錢,直到現在警方都沒有查到對方是誰?”
吳警官臉色複雜:“對,那小姑娘當時才十幾歲,我們也對她進行過很多次詢問,甚至鑒於她當時的精神狀態,我們有兩個女警對她進行了將近半年的跟蹤尋訪,但我們最後還是沒有從她嘴裏得到關於綁匪的任何線索。”
宋晏辭也看完了卷宗:“所以卷宗上關於綁架的細節部分很少。”
吳警官苦笑:“你直接說沒有還客觀一點。”
顧己說:“但不管怎麽說,這個綁架案最終的結果看起來還是皆大歡喜的,雖然錢沒了,但人質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