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警察剛滿四年,抓了三年半賊,今天還是第一次如此正式地坐在便衣支隊領導的辦公室裏。那辦公室真亮堂,大玻璃大瓷磚,總是陽光普照。我陷在沁涼的皮沙發裏,惴惴不安地等著領導發落。
但我還真不知道自己什麽事惹著他了。我這個人總是大錯不犯小錯不斷,從不風平浪靜。尤其是昨天,我和同事兩人貿然行動,導致兩個扒竊嫌疑人逃脫,至今還沒有抓到。領導一定是要借這個機會治我,他專治各種不服。
“我錯了,領導,我知道,民警在執法過程中必須二對一,這樣既能保證安全,也能控製局麵。昨天是我們不好,我們沒有履行好職責,導致了這種後果!”我發現人要是不按自己的風格說話,吐字比咽牙還難。就這麽兩句話,說得我腮幫子直疼。
“什麽?還有這回事!真是蠢材!”
我一看,完了,自取其辱了。
“你怎麽就不能轉轉你那腦袋!”
我被他吼蒙了,趕緊一百八十度地轉脖子搖腦袋。他更起急了:“我不是讓你轉腦袋,是讓你把腦袋轉起來!唉,不是不是,你都把我氣糊塗了……”
我說:“我也糊塗了。”
但領導就是領導,變臉堪比翻書。他瞬間就和顏悅色起來:“其實今天我找你來,是有這麽回事。從明天起,你要到咱們分局的刑警隊上班了。你被他們借調走了!喏,這是文件。”
“什麽?”我蹦過去把文件搶過來,上麵寫得清清楚楚:“因工作需要,孫小聖同誌借調我分局刑偵支隊,時限待定。”
後麵就是報到日期和需要帶的東西什麽的。我比剛才還蒙。刑偵支隊是我們分局的尖兵團,當初畢業時無數同學神往,但被選拔進去的寥寥無幾。那個地方能滿足所有公安學子的成就感;建功立業,流芳百世,沒誰聽見了不流口水的。我能被那兒選中?那不就好比燙山芋變成香餑餑嘛,誰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