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隊親自對郭妍麗進行審訊,不想這個女人難纏至極,她似乎能看出別人的心思。盡管吳隊審訊經驗豐富,但麵對這樣極其老到的心理學專家,他也無計可施。郭妍麗就像是電影《沉默的羔羊》裏的漢尼拔,稍加疏忽,看守都會寧願自殺而死心塌地地將其放走。吳隊知道這其中的嚴重後果,不敢小覷。他規定任何人不得與郭妍麗有任何語言和眼神接觸,郭妍麗從拘禁室門縫裏遞出來的字條,必須三名警員同時在場的情況下才能閱讀。
雖然這個郭妍麗有重大嫌疑,但是並無直接證據證明她就是這數起案件的幕後元凶。又因為其是日本人,警方又不好長時間進行審訊,所以隻好暫時扣押郭妍麗,再尋對策。48小時的“配合警方調查”期限,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延長。隨著時間的推移,吳隊肩上扛著的來自各方的壓力也越來越大。
再過數小時,吳隊就不得不簽署放人文件,眼巴巴地望著郭妍麗登上飛往日本的班機,再一次與殺人惡魔失之交臂。
就在這時,看守警員急匆匆送來一張字條。字條上工整如印刷般地寫著一行字:我願意配合調查。
吳隊騰地跳起來,直奔拘禁室。我當時正好在場,有幸透過透視仿真牆,旁聽了整個審訊過程。
說是審訊,倒不如說是郭妍麗的自述告白。自打吳隊起了個頭之後,從頭到尾基本都是她一個人在說。
郭妍麗承認,“金星別墅滅門案”以及之前的“六一兒童節凶殺案”“望城王家殺人事件”和“嶽麓張氏滅門案”都跟她有關係。案犯李某、崔某、王某和張某等人都去過她的心理診所做谘詢。她在對這些人實施催眠術的同時,在他們的潛意識裏,植入了一種被稱為“暗黑質”的誘發性意識。這種“暗黑質”可以通過特定的誘發物而進行激活,一旦被激活,其能量就能通過潛意識釋放到大腦皮層的行動區,令當事人在潛意識狀態下執行“暗黑質”指令。至於指令的內容,完全由植入者控製,也就是受郭妍麗的控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