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二十四小時後,案子依舊毫無進展,因案件性質惡劣,分局長要求限期破案,此刻,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過濾劉美薇的朋友圈,將篩選範圍擴大到她的微信、QQ和微博等社交軟件,不過進展不大。
我一邊翻看劉美薇的微信朋友圈,一邊說:“你們有沒有想過,凶手為什麽要那麽對待劉美薇呢?”
大龍不假思索地說:“因為變態唄!”
通哥和陳剛望向我,我指著劉美薇的自拍照說:“你們有沒有注意到她的雙手很漂亮嗎,纖細白皙。”
大龍立刻用怪異地看著我。
通哥則覺得有趣:“說說看。”
我繼續說:“除了手,劉美薇的身材也很棒,你看這張,胸部豐滿,事業線明顯,而這張則凸顯了他圓潤的臀部和修長的大腿!”
大龍眼中的嫌棄更重了:“你小子真不是一般的色啊!”
我表示不屑:“哪個男人看到這種照片也會浮想聯翩,而劉美薇被切走的正是這些部位,雙手,胸部,臀部還有大腿,這說明凶手很可能對受害者這些部分過分迷戀。”
通哥一臉疑惑:“過分迷戀?”
從他的表情,我就知道,他嚴重落伍了。
大龍補充道:“你說得是對人體特殊部位的迷戀吧,比如戀手癖,戀胸癖,戀臀癖,戀腿癖和戀腳癖。”
我點點頭,通哥問:“劉美薇的舌頭也沒了,凶手不會也迷戀舌頭吧?”
我回道:“很可能,這世界上也有戀舌癖,說到戀舌癖就要說到**,所謂戀舌癖,就是把自己的舌頭夾在女主腳與鞋底之間,接受女主的踩踏,在這種踩踏中得到性滿足。”
大龍吐了吐舌頭:“把舌頭家在腳丫子和鞋底之間,太變態了吧!”
我解釋道:“除了**,舌頭,手,**,大腿和腳都是人的性感區,在某些人眼中,這些地方能比**獲得更大的性滿足,就像我剛才說的戀舌癖,隻要不是過分迷戀,不是到了唯舌不歡,唯手不歡,唯胸不歡的地步,都是可以接受的,當然了,對於這種特殊性癖好,不同人有不同反應,我們也不能一味鄙視,也或者我們每個人都有潛在類似癖好,隻是沒被發現或者激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