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正如前文中所提到的(古文):楚文王曾得到了一隻寵物狗,又得到一把好弓,還得到了一個美女,於是整日就是逗樂玩狗,遊獵江湖並且和美女嬉戲。
申無宇的先祖葆申知道以後,便對楚文王說:
“今王得茹黃之狗,宛路之矰,畋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期年不聽朝,王之罪當笞。”
這話是什麽意思呢?
翻譯過來簡單來說就是:大王天天玩狗逗樂,和美女睡覺,整年整年不上朝,應該處以鞭笞之刑。
當一個堂堂國君,竟被自己的臣子說應處以鞭笞之刑。用腳趾都能想得出來,這事得鬧得多大。
更何況楚文王還是如此的一代雄主!
鞭笞他?
誰能鞭笞得了他?誰又敢這樣做?
此人不是別人,正是申無宇的先祖——葆申。
別人不敢管的,他管。
別人不敢做的,他做。
別人不敢得罪的,他得罪。
而這,就是葆申接下來所要做的事情:
“王之罪當笞,臣寧抵罪於王,毋抵罪於先王。”
什麽意思呢?就是你爸安排我教育你、引導你、輔佐你,那我如果不打你,就是對不起你爸。
所以對不住了,我今天必須要鞭笞你。
而楚文王也不愧是一代雄主,眼見葆申如此堅決,竟也好似是真心認識到自己的問題所在。
於是,他主動跪伏於地,葆申也二話不說,束細荊五十,跪著手持荊條,隻象征性的在楚文王的背上打了打,就說“王起矣”。
事情發展到這裏,楚文王虛心受教的形象已經演得是入木三分的了,而葆申敢言能諫的形象也已十分的鮮明。
按理說,故事到這裏就應該結束了。
但事實上還並沒有。
到了這節骨眼,楚文王卻還就不依不饒了,居然還想著要變本加厲。
說來也是,如此敷衍了事又如何能彰顯他自己虛懷若穀的態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