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采生折割,蘇澤的火氣就上來了。
所謂采生折割,是大明律中的一種罪行。
蘇澤的刑訟技能也有Lv1,大明律中對這條罪行是這麽判的,“凡采生折割人者,淩遲處死,財產斷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雖不知情,並流二千裏安置。為從者斬。”
之所以判的這麽重,就是因為采生折割是非常凶殘的一種罪行。
所謂采生折割,就是一種人販子和職業乞丐。
他們拐走孩子,如果能賣出去就賣出去,賣不出去的孩子就將他們的四肢折斷,讓他們上街去乞討。
聽到南平城內有這樣的罪行,蘇澤忍不住問道:“縣衙不管嗎?”
陳朝源無奈的說道:“被拐的都是些流落街頭的孤兒,又沒人提告,官府怎麽會管?”
蘇澤也明白了,大明朝官府講究一個民不舉官不究,被采生折割人抓走的都是些流落街頭的孤兒,沒有人告自然也就沒有人管了。
陳朝源說道:“剛剛那個孩子名字叫彭安,是城裏孩子的頭頭,他想讓我幫他去衙門報案。”
陳朝源的族兄是訟師,他很清楚衙門的風格,他歎了一口氣說道:“我又不是親告,衙門十之八九不會受理。”
蘇澤更是覺得心頭火起,他問道:“難道這些采生折割人還和衙門勾結?”
陳朝源搖頭說道:“勾結倒也未必,采生折割是大罪,又是下九流的勾當,公門中人怎麽可能和他們勾結,隻是這些人藏匿於市井之間,很難抓到,而一旦立了案子不能破案,上麵的法司衙門就要問罪,衙門自然不願意插手。”
蘇澤一下子明白了,衙門不願意插手,還是因為考成。
破案率,也是上級法司衙門考核的重要標準,采生折割這種淩遲的大案子,一旦立案就必須要破案,這也是為什麽衙門不願意受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