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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章 定親

宣旨的並不是太監。

大明有行人司,凡頒行詔敕、冊封宗室、撫諭四方、征聘賢才,及賞賜、慰問、賑濟、軍務、祭祀,則遣其行人出使。

行人司有品級的朝官三人,分別是行人司正和左右行人司副,皆由進士擔任,也算是清流官。

在朝官三人下,還有人數不等的流外官,和海瑞的縣學教諭一樣,也是由舉人充任。

行人司的司正司副負責的是出使藩國之類的差事,而負責冊封官員的工作則是不入流的行人來做。

來宣布任命的戴行人是有根的,但是一個人的品行和有沒有根倒是沒太大的關係。

行人司是清水衙門,正常情況下都是在京師各部衙門遞送公文,出來冊封大臣都是好差事。

戴行人好不容易搶到了這個好差事,扯著朝廷大事的虎皮,沿途搜刮了不少銀兩,終於在朝廷規定的最後期限內抵達了南平縣。

大明朝各衙門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敲詐方法,戴行人出京之後,到了驛站就以朝廷要務為由敲詐驛站,索取驛站最好的馬。

然後這位戴行人搶了好馬之後,立刻將好馬換成駑馬,再慢悠悠的前往下一個驛站。

等到他晃到延平府的時候,已經到了最後的期限。

這位戴行人先遣驛站的人通知府衙接旨,自己再趕來府衙宣旨。

聽說朝廷來了行人,延平府推官張思敬匆忙從城外遊山玩水中趕回來,本以為是朝廷要複起自己,得意洋洋的來到府衙門口。

“府尊大人,行人司的人還沒到嗎?”

方知府瞥了這位同年一眼,自從上任延平府推官之後,這位張推官是一件正事不做。

府衙推官有勘驗再審縣衙判決的職責,而這位張推官上任後,遇到上訴的案件一律發回重審,連審問當事人都沒有做過,每天就和南平府的名流廝混在一起,空談陽明心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