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朝已經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公文傳遞體係,通過急遞鋪係統鋪設全國。
對於各地上奏的緊急公文,急遞鋪各有不同的送達期限,類似於如今快遞的平信和急件。
大明朝複雜的公文體係,各層級官員是不能隨便寫公文的。
寫給皇帝和上級衙門的公文各自都有不同的格式,而寫給皇帝的公文更是嚴格分類。
簡單的分,在外的大臣給皇帝的上書分“奏本”、“題本”、“揭帖”。
這些公文的格式各不一樣,而傳遞方法也不一樣。
奏本是最正式的公文格式,要求最嚴格,奏本也不需要送到通政司,可以直接從會極門由司禮監送到皇帝的禦案上。
不過從景泰年開始,奏本基本上不太用了,大部分公文都改走題本和密揭。
題本則是大臣最常用的公文,題本會送通政司,由通政司抄錄,一份送給內閣,一份送六科言官。內閣的題本都會簽上內閣輔臣的建議,是為票擬,再送給皇帝批紅。
題本有內閣會簽,有六科審訂,有皇帝批紅,是大明朝最正式的上奏公文格式。
朝廷重臣、地方大員如果有大事要奏,基本上都會用題本。
最後就是密揭了,密揭是和皇帝親近的大臣,或者外派的宦官武官才能上的奏疏,密揭比奏本的格式更自由,也不用送通政司和內閣,更不要抄送六科,可以和皇帝直接對話。
陶公公的上奏,自然是走的密揭的通道。
不過在上密揭的時候,陶公公也給自己的後台,大太監李芳寫了一份副本,也寄給李芳三枚新錢,這是為了確保自己的密揭能被皇帝看到。
理論上密揭隻能皇帝來看,但是嘉靖皇帝潛心修道,不可能和繼位初期那樣勤於政事,每一份奏疏都看了。
如今朝臣的題本,嘉靖皇帝一般都委托司禮監的太監查看,由掌印太監批紅用印,再發回內閣執行,隻有朝廷大事他才會親自過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