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理寺詭案錄

第186章 神秘人

從祠部出來,李琭便去函給萬年、長安及周邊縣府,調取墳寺盜掘的報案記錄。因為之前樂言索要過,所以幾縣很快便把卷宗送來了大理寺。

盜墓這種事,向來不是什麽稀罕事,畢竟活著的人銀錢都不夠花,那麽多值錢玩意兒埋在地下,必然有人覬覦。但正如許聰所說,長安城郊的盜掘事件是從前年,也就是文光十年的年中突然變多的。當時官府認為是有一夥盜墓賊流竄到長安附近犯的事,因為從現場痕跡、挖掘手法、竊寶偏好等來看,是同一案犯。

至於寺觀的盜挖,則不太好判斷。案犯皆是趁著夜深人靜掘土試挖,一來動靜不大,二來畢竟不是墓葬,不需要打盜洞什麽的,手法上看不出什麽特征。

但時間上而言,寺觀的盜挖是晚於墓葬的。而且寺觀出事以後,基本就沒有盜墓的情況再發生了。

李琭核對工部和祠部的檔案,這些被盜的墳墓的確是二十多年前下葬,寺觀也動土修繕過。這就說明案犯是有明確目標的盜挖,因此,尋找某樣東西的可能性非常大。

樂言不知道王鐵這條線,所以隻發現了時間上的關聯,考慮王鐵的職業之便,箱子埋在寺觀之中,對他來說是更可行的選擇。如此看來,案犯很可能也是後來找到了這條線索,就沒有再去盜墓了。

這樣一來,就引出了問題。

一是樂宅縱火案。當初錢一卦自述的動機是複仇,這應該是實話,但樂言的身份應當是有心人告訴他的,其目的,就是想借錢一卦之手殺人滅口,以掩蓋樂言發現的盜掘事件的端倪。

那麽問題來了,凶手是如何得知樂言在查盜掘案,並且發現了時間的秘密呢?而且,凶手本身又是從何得知這些墳寺的動土時間?寺觀還能問到,下葬的時間是不可能挨個打聽的。

其二,當初盜掘事件發生後,因為被盜人家非富即貴,向官府施壓,各管轄縣府組織了人員夜間巡邏。可是巡了半天,連個盜墓賊的影子都沒看到,案犯總能鑽空子,找到時間犯事。直到他的目標轉向寺觀,盜墓才漸漸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