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公裏路,兩輛車用了40分鍾才到墨市,進了墨市公安局已經是晚上九點十幾分了。
一行人剛剛下車就受到了墨市市局熱烈歡迎。
墨市市局局長張長飛,常務副局長龔勳親自出來迎接的杜大用他們。
搞得杜大用他們受寵若驚。
隨著各自的自我介紹完畢,杜大用就把資料遞給了張長飛,隨後一行人全部去了墨市市局指揮中心。
“我們接到市局命令,已經開始在監控中篩選,我們這裏顯示這輛白色捷達是在賀山路這裏消失的。”
“這裏現在也是很多建築正在建設中,已經讓基層派出所的同誌便衣去摸排了,這麽大的一輛車應該不難找到。”
話是這樣說,但是直到十點半這輛車還沒找到。
杜大用等的有些著急了,再次觀看起了視頻。然後讓墨市市局的人找出一張墨市本地地圖,一邊問一邊標注賀山路附近沒有監控的地方。
當把這附近所有沒有監控的地方全部標注出來以後,杜大用一下心就沉到了穀底。
這輛車估計應該開往海邊了。
墨市市局按照杜大用劃出來的線路,最後在靠近海邊的一處亂石灘發現了這輛已經被燒毀的車。
時間這時候已經到了十一點二十了。
技偵部門檢測以後,這輛車最多在這裏停留了三個小時左右。
杜大用接到消息以後,腦子就迅速的動了起來。
如果他是罪犯,肯定在這個地方早就應該有窩點了,那麽這個窩點應該設在哪兒呢?
以前這輛車沒有燒毀之前它又停在哪兒比較合適呢?
墨市距離李田,金田,市南都不遠。應該不會隻有一輛汽車,兩人應該還有其他交通工具。
按照他們兩個的思維,如果僅僅有一輛汽車,那麽目標太大,一旦暴露,就會立即引起警方懷疑。
而且進去墨市市區,這兩個人肯定會換裝,但是不可能天天換其他交通工具,這不符合這倆人的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