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什麽遊戲?”
吳良的一句玩個遊戲,令青年和三個同伴都是眉頭一皺。
撞了張麗的推車,導致自己車子的車燈破損,這可以算是意外。
是屬於有意為之,是強詞奪理。
可吳良的一番操作,將車頭砸爛,擋風玻璃砸破,這可是事實。
談賠償就賠償,怎麽還扯上遊戲了呢?
他們心中不解,但又有點好奇。
“我砸了你的車子,你讓我賠錢,沒有問題。”
“不過我覺得,光是賠錢給你有點太無聊了。”
“所以我們玩個有意思點的遊戲,互砸怎麽樣?”
“就是我把你的車子砸了,然後你砸我的車子,這樣你和我都不虧,一比一扯平,是不是很過癮?”
吳良玩味一笑,朗聲說道。
他的話音一落。
別說是眼前的青年和同伴了,連周圍看熱鬧的人,都被他說的驚了。
互相砸車,一比一扯平?
他還真會玩,聽著好像也挺過癮。
可這是一比一,能扯平的事嗎?
“你跟我鬧呢?”
“就你們這窮酸樣,像能買的起車的人嗎?”
“就算買的一起,最多也就是貸款買個幾萬十幾萬的。”
“我這是什麽,路虎攬勝,裸車就兩百多萬呢,我砸你幾輛,都比不上我的一輛車!”
這根本就是你給我一拳,我給你一拳,就能一比一扯平的事。
因為有些東西,並不是對等的。
雖然都是車子,可十幾萬的車,和上百萬的車,能一樣嗎?
青年覺得,吳良這是把自己當傻子呢。
可自己又不是真的傻,會答應了他才怪。
“嗬,這個你不用擔心。”
“你不就是怕我的車,不如你的貴嗎。”
“這樣,我把我的車子開過來,你來估價,要是覺得我的車不如你的貴,那我補差價給你。”
“如果我的車比你的車子貴,我也不用你補錢給我,隻要你敢砸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