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務處,審訊室裏。
看著麵前一臉“你能奈我何”的路鋒,高占龍隻感覺自己的肺都快要氣炸了。
自打進了黨務處,他高占龍哪次抓人進這審訊室裏,對方不是被嚇得瑟瑟發抖,就是被收拾的服服帖帖的。
就沒見過路鋒這麽囂張的。
“姓馬的,你別以為我動不了你,我手上可是有你和紅黨聯係的證據的,就算給你上刑,別人都沒話說。”
“拿出來看看。”
“什麽?”
“證據啊,拿來我看看。”
“憑什麽?”
“說你傻別不承認,口說無憑都不懂?你說有證據就行了的?不拿出來讓我心服口服的,你對我上刑試試?
以下犯上,按照咱們調查審計局的規矩,該怎麽處置,不用我來教你吧?”
高占龍咬了咬牙,一臉怒氣的從抽屜裏拿出了半本筆記本,放在了路鋒的麵前。
完全不擔心這東西會被路鋒怎麽樣。
甚至於他還巴不得路鋒主動做點什麽,這樣正好坐實了路鋒的罪名。
路鋒雖然被拷著手,但這並不妨礙他翻看麵前的筆記本,簡單看過之後,路鋒就知道,這日記是誰寫的了。
張仁傑,你還真是個坑貨。
正經人誰踏馬的寫日記啊?
不過翻了沒兩頁,路鋒的眉頭就舒展開了,他指著日記本對高占龍問道:
“下麵的呢?”
“什麽下麵的?”
“這日記,是那個叫張仁傑的記者寫的吧?”
“你知道就好,這下你沒話說了吧?”
“我問你下麵的呢?”
“什麽意思?”
“廢話,那個張仁傑難道是個太監不成?寫個日記寫一半的啊?下麵沒了?”
“那就不關你的事了。”
“嗬嗬。”
路鋒笑了笑,搖頭道:
“就這麽個日記,你就敢認定我是紅黨,還踏馬是半本日記?你的腦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