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婆婆雖然瞎了一隻眼,但她的心沒有瞎。
兩年前死裏逃生後,她很清楚自己為何會被一群地痞,在路上衝撞,並不由分說對自己拳腳相加。
惡人欺負軟弱的善良人,是近乎天經地義的事,可能並不需要理由,惡人或許隻是心情不好,或者惡人就是看你不順眼,又或者惡人隻是想通過欺負人來證明自己的強大。但劉婆婆知道,她被打一定是因為兒子的事,是因為她去官府前哭鬧。
但在今天之前,那些都是推測,現在親眼看到那個官差跟地痞坐在一起喝酒、談笑,她心中的怒火就無法壓製。
因為那些個官差,她家破人亡,因為那些個地痞,自己已經活不下去,如今隻能帶著孫女去找她的爹,可罪大惡極的始作俑者,現在卻是好吃好喝,活得依然有滋有味,完全沒有受到半點兒影響。
這是不公平的。雖然這世間本就少有公平,底層百官更不該去跟官差談公平,但劉婆婆還是感受到了莫大的憤怒。
按照她的設想,今天先賣掉背簍裏的木炭,再跟孫女一起去吃頓好的,死刑犯在臨死之前,還有豐盛的斷頭飯,她倆什麽壞事都沒做過,為什麽不能在死前好好吃一頓?
等她吃飽喝足有了些力氣,就帶著孫女,用柴刀去砍那些打死自己兒子的惡人。
很可能傷到不到人家,但無論傷不傷得到,這件事都必須去做。隻要她倆死在官衙裏,肯定就會引人注意,事後說不定能有地位更高的官員,來徹查這件事,讓惡人的罪行彰顯於人前,將他們懲處把他們投進大獄——說不定會。
劉婆婆沒把握。但她還能做什麽呢,她是一個家徒四壁的窮苦人,連買-凶殺人都辦不到,去官府告狀都隻會被打瞎一隻眼。她還能做什麽?
在酒樓裏吃喝的官差,在一名眼尖的地痞提醒下,看到了站在門外大街上的劉婆婆跟小丫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