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東方瀾問過我,為什麽就不能幫幫它們?
我回答說,它們的可憐,與我無關!
那麽倘若要問,為什麽現在,我又肯幫了呢?
因為……
其中有因果沾染!
這些鬼魂們,是被別人給趕出來的。
之所以趕它們離開,是因為要借它們的陰宅住處一用。
鬼神索命,齊聚江陰城。
此地風水陰陽師,不可能毫無作為,任由鬼神妖邪肆虐作惡,他們肯定是以公墓陰地布陣風水局,引索命鬼神前往,也所以我們一路趕來,才沒遇見任何鬼神妖邪。
這事兒,說來也全因我而起。
借了鬼魂們的陰宅,當然我也有著義務,給它們提供容身之處。
否則……
甭管鬼魂們是害了人,還是被人給害了,都說不好,會不會有業力糾纏到我的身上!
倘若再問,隻因別人以幫我的名義,而做了某些壞事,最終導致被業力纏身,那這樣想來的話,別人以幫我的名義而殺了人,難不成我也會有罪過嗎?
這其中,還是有所區分的。
要看是否利益相關,要看是否知道內情。
以我的情況講,我既然來了江陰,既然知道了有這麽一回事兒,倘若不管不問的話,便很可能就會有業力纏身。
這份業力,乃是為:心業!
說白了,就是類似於虧心的感覺。
爺爺常教導我說:不染心業,無虧無欠,若染心業,魘魔纏魂。
雖然我不知道,魘魔纏魂是什麽意思,但既然是爺爺說的,必然就有著其中道理。
布置好風水陣局結界;
安頓完那些孤魂野鬼;
我這才終於離開老院私宅,回過頭去找東方瀾。
而時間,臨近午夜。
河風吹拂泛涼,垂柳搖曳枝條,這本該是平平無奇的情景,但在東方瀾的眼中,卻渾然像是柳樹正在張牙舞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