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不是奸臣

第16章 渾水摸魚

三個捕快一通解釋,李煥也大致了解了整個事情的經過,原來這人被抓後一直在牢裏頭鬧騰,先是說和衙門裏的哪位大人乃是舊相識,讓捕快們趕緊放他出去,否則後果自負。

眼見威脅不成又向捕快們央求,說他有要事在身,今天晚上必須出去,隻要放他出去,好處絕對少不了。

其餘犯人被這一鬧騰,紛紛聒噪起來,捕快們見現場情形有些失控,自然得好好教訓一下算是殺雞儆猴,至於手段嘛大家都知道,一頓棍棒之下,這人先是大呼饒命,可沒叫兩聲這人就進氣少,沒等大夫過來就落氣了。

李煥聽完捕快們的辯解並沒有急著發表自己的意見,而是俯身仔細檢查起屍體。

屍體臉上盡是傷痕,看似慘不忍睹,看不過是皮外傷,根本不足以致命,當李煥命人脫去此人衣物後發現致命傷在腰間,李煥伸手在腰間摸了摸,發現此人的腰椎已斷。

也就是說這三個捕快中有人一棍子敲斷了此人的脊椎,如此手段根本不像是教訓一番反倒是想一棍子要了此人性命,李煥站起身來,冷眼掃過牢房內的三個捕快。

三人被李煥眼神掃過,心裏惴惴不安,臉上盡是惶恐不安。

這三人殊不知李煥此時心裏已經翻起滔天怒火,根據李煥的判斷,這壓根不是什麽意外,根本就是一場謀殺。

對於衙門裏的捕快來說,手裏的水火棍就是吃飯的家夥什,怎麽打人痛而不傷,怎麽打人傷在筋骨,這是每個捕快入行的必修課,如果一個捕快打人都不會打,那這人連當捕快的資格都沒有。

經過上次的清洗,這三人能繼續留在衙門內,那說明這三人的業務能力還算可以,應當不大可能犯這種低級錯誤。

當然也不排除人在盛怒之下做出一些過激反應,但盛怒之下人往往是亂打一氣,那死者的致命傷很有可能在頭上,而不大可能出現在腰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