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死者李曉蘭,家住方廟村,屍體發現於方廟村西五裏地的荒廢池塘,發現時間為十一號早晨五點四十三分,發現人為過往的大車司機。
初步推測死亡時間為是八號晚上八點左右到九號清晨八點,中間的十二個小時內,根據案發現場推測,荒廢池塘為埋屍地點,並非第一案發現場。
凶手埋屍時間未知,初步推測為附近人士,熟悉池塘地理環境為止,用大石塊對屍體沉塘
此案著重注意點,至今未發現死者頭顱。”
我將案件的基本情況說完,入座一旁,示意在座的各位繼續。
盧東清清嗓子,站起來說道:“李曉蘭,三十二歲,初中文憑,在西橋區某大型服裝連鎖店當服務員,根據走訪調查,她於本月初一號晚打電話給店長請假,請假時間為一周。
從李望宇的交代中得知,他曾在月初對李曉蘭進行施暴,並在臉上肩膀等位置留下淤青,很可能,這就是女人請假的原因。
根據調查附近鄰居得知,二號和三號兩天都沒有見到李曉蘭初步,估計臥床在家休息。
四號下午,李曉蘭到方廟村村西的小賣部購買肉類和奶類食品,在四號晚上,前往父母家吃飯,並於當晚十點回到自己家。
五號上去,前往方廟村村委會繳納養老和醫療保險基金,隨之回家。
六號中午,仍舊在村西的超市購買禮品,前往一個名蘭姨的家中做客,用了午飯回家。
注意,這個蘭姨是個媒婆,據她交代,當天中午是在給李曉蘭介紹新的男朋友。
並且介紹成功,兩人交換了電話號碼。
七號,行蹤無法調查。
八號仍然沒有目擊證人確切證明,但我跟浩子走訪的時候,村頭曬太陽的大爺大媽曾看到疑似李曉蘭的女人,騎著電瓶車離開村莊,不知去向。
八號晚,媒婆蘭姨曾打電話聯係李曉蘭,此時已經處於失聯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