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明第一猛士

第10章 竟很有道理

星光淡淡,半月灑人間。

二十餘裏路,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又因是夜間出行視線不足,故速度較慢。

按範旭的推測,抵達霸州城大概需要三到四個時辰,也就是六到八個小時。

路上,範旭和那二當家走在前麵,後麵則是十餘名手下聊得火熱。

似是無趣,範旭主動開口道:“還不知二當家高姓大名。”

二當家不冷不熱道:“前塵過往已逝,早忘記了姓名,軍師直接叫我二當家便好。”

卻是沒有透露真實姓名。

範旭也沒太在意,轉而道:“大當家與那李員外可有舊怨?”

這才是他真正關心的問題。

諸多山賊不方便進城買糧,所以他主動提議前去霸州,而後,那李大老虎就順水推舟“推薦”了賣糧的李員外,還直接了當的說如若那李員外不同意,就直接開打!

丫這是買糧嗎?

他很懷疑,李大老虎教他去霸州,目的可能不是賣糧,而是……踩點!

因為後麵李大老虎又說了,到時候怎麽打、怎麽搶,得有個方略!

什麽方略呢?

還不是讓他踩好點,施展“軍師”的才能,指定攻打方略!

但,問題是這話李大老虎並未直接說,攻打的前提也是霸州那李員外不賣糧給他們!

這不神經病嗎?

“有些舊怨。”

二當家平淡回道:“大哥不是說了嘛,前幾日還在那李員外手下吃了虧,軍師看著辦就是,無需過多打探。”

見這二當家似是對自己很排斥,範旭也就不好多說,暗自琢磨起來。

現在有兩個方向。

其一,按部就班做事,先與霸州的李員外交涉買糧,不行再踩點,準備開戰。

其二是直接踩點,指定方略。

兩個方向的區別在於是否要與李員外交涉。

這很關鍵。

因為他搞不懂李大老虎的真正目的,如若按部就班的與李員外買了糧,回去之後會不會被認為是傻叉腦殘?